| 国有企业要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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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为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经济主体在“十五五”时期谋划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关键力量,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在推动经济发展、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等诸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国有企业需明晰战略任务,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聚焦发挥“三个作用”,更加突出战略思维、科技思维、产业思维,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 要聚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从大势上找方位、在大局中担使命,推动产业提质升级,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因地制宜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努力开辟增长“第二曲线”,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更加主动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激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动能。要聚焦战略使命,推动更多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要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推动深层次改革,深化思维更新、理念创新、机制革新,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治理的新机制。要把牢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加强与民营企业互利合作,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要强化根本保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