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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国资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的思考
发布日期:2022-04-19 来源:现代国企研究

西安以推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监管职能转变为核心,实施管好放活完善授权机制、优化监管方式、深化两类公司建设、优化国资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智慧国资监管等多种举措,切实提升国资监管效能。通过构建全市国资大监管机制,推动国资国企整体功能有效发挥,更好服务城市战略发展大局。

近年来,各地国资监管系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但仍然存在上下级国资委沟通联系不够紧密、指导监督工作机制还不完善、全国国资系统合力有待增强等问题。因此,针对西安国资现状,提出了国资大监管体制机制建设的思路和对策建议。具体而言,以推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监管职能转变为核心,实施管好放活完善授权机制、优化监管方式、深化两类公司建设、优化国资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智慧国资监管等多种举措,切实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切实履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明确的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落实市国资委特设机构定位,加快推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聚焦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资本运作、提高国有资本回报、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厘清国资监管机构权责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和负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职责。秉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进一步保障国资监管机构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依据股权关系依法依规向出资企业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通过法人治理结构行权履责,体现出资人意志。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深化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推进区(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优化国资监管方式。优化调整出资人监督机制,加快形成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出资人监督工作闭环,有效整合内外部监督资源,构建纪检监察、监事会、财务总监、内控、审计、巡视、社会监督等多维一体的监督体系,推动国资监管机构上下政策贯通、工作顺畅、协调联动,提高监督效能。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体系,构建发现问题、推进整改、检查核实、问责追责的监督工作闭环,筑牢防止国有资本流失的第一道防线。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防范,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与金融风险控制长效机制,同时完善财务监管,建立资金管控系统,通过资金管控系统实时监测、实时监督,全面了解公司财务情况等,实施及时、有效控制,提高企业风险识别、防范、处置的能力。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打造阳光国企。进一步厘清已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形成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更加注重通过市场化、法制化方式实现监管目标。

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机制。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继续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完善国资监管机构权力与责任清单,按照“分级管理、释放企业自主经营权,放管结合、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的要求,结合企业功能定位、治理能力、管理水平等改革发展实际,“一企一策”完善国资监管机构授权清单并形成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与管资本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依法维护所出资企业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利,切实增强企业市场独立性和经营积极性。推动市属企业不断夯实管理基础,优化集团管控,健全完善风险、内控和合规体系,确保各项授权放权“接得住、行得稳”。做到“层层松绑”,把授权放权落实到各级子企业或管理主体上,全面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深化两类公司建设。坚持试体制、试机制、试模式,改组组建一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着力构建“一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多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若干家特色产业集团”的“1+X+N”国有资本结构。分类分层开展市属企业股权划拨,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向两类公司集中,形成“国资委+两类公司+出资企业”与“国资委+特设产业集团”的国资监管架构。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注重盘活国有资本,加快打造国有资本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平台,通过股权运作、基金投资、培育孵化、价值管理、有序进退,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城投集团、交投集团改组为城投类、交通类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深化工投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功能升级,突出产业导向,引导国有资本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培育,对战略性核心业务以控股为主,加大重组整合和并购力度,充分发挥产业集聚、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产业升级等作用,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强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行权能力建设,完善其本部公司治理和组织架构,搭建起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精干总部+产业子集团+专业化子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精干总部+专业平台+持股企业”的三层组织架构。调整优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总部职能定位和管控模式,有效发挥其在授权经营、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激发所出资企业活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作用。

优化国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市属企业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与评价体系,实行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和党建工作“双百制”考核,积极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根据监管企业行业特点和功能定位,与竞争目标充分融合,实施“一企一策”精准考核。市场竞争类企业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回报、科技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特殊功能类企业以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专项任务和企业阶段性任务为主要目标,重点考核专项任务完成情况、资本回报水平和成本控制。公共服务类重点考核企业成本控制、产品服务体量、市民满意度、运营效率和保供能力,统筹考虑国有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将落实宏观调控政策、科技创新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针对评价结果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改工作,持续跟踪并深入发现、诊断国资国企发展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评价体系-问题诊断-重点突破”的工作闭环,实现靶向精准施策,不断破除国资经营管理体制机制障碍,提高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推进智慧国资监管。推进“智慧国资信息化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平台功能,优化提升服务水平,实现国有资产实时动态监管、全覆盖监管,更加注重事中跟踪和事后评价,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运行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打通国家、省、市国资监管平台数据通道,通过统一归集数据资源完善国资国企智慧监管服务系统,建设区域内国资国企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及时全面获取驻西安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市(区)属国有企业、未纳入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的国资信息,科学分析国资系统产业布局结构、投资、改革等关键事项;探索实现集中采购、科技研发、资金融通、资源性资产租赁、资产交易等应用场景,推动国资国企监管服务方式由静态向动态、由独立向协同、由人工向智能的转变。

(作者为西安市国资委副主任李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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