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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发布日期:2022-04-15 来源:现代国企研究

在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强根铸魂守原则,提质增效强活力,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建会上创造性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重大命题,深刻阐明“两个一以贯之”的重大原则,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实践证明,在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强根铸魂守原则,提质增效强活力,以高质量党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根”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领导人民建立新中国后,国有经济也迅速地进入了创建阶段。1949年9月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提出:“国营经济为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民生计的事业,均应由国家统一经营。凡属国有的资源和企业,均为全体人民的公共财产,为人民共和国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主要物质基础和整个社会经济的领导力量”。

随后,在党的领导下,主要通过没收官僚资本、继承解放区公营经济和征用外资企业和政府创办新企业等途径,初步建立起了能够控制国计民生的国有经济。随着我们党领导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特别是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创造性地对之通过“和平赎买”方法,采用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将其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公有制形成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从此,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20世纪中国的一次历史性巨变。可见,国有企业作为共和国经济的长子,从诞生时就决定了自身独特的性质和功能,就坚持党的领导,不仅担当着恢复国民经济的重任,而且担当着在未来建设社会主义的重任。党的领导提供的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始终是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长盛不衰的最大底气。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坚持“国企姓党”是国有企业发展壮大的定海神针,是国有企业发挥控制力的关键。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也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领导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等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其中一个最重大最鲜明的论断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重大科学论断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宝贵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我们党领导国有企业创建改革发展的成功秘诀。

历史已经证明,只有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才能让国有企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才能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取得新胜利。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为我国国家政权巩固和经济社会发展立下了不朽功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之所以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进程,经济总量攀升并稳居世界第二,数以万计的国有企业功勋卓著、功不可没,起到了主力军和压舱石的作用。同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与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密切相关。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国有企业的政治属性不能变,坚持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根本任务不能变,服务国计民生的基本职责不能变。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做强做优做大。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我们的国有企业要继续做强做优做大,那种不要国有企业、搞小国有企业的说法、做法是错误的、片面的。任何怀疑、唱衰国有企业的思想和言论都是错误的。特别是我们在国有企业工作的同志,一定要坚定信心。”国有企业绝对不能否定和削弱只能进行改革优化。改革优化之路千万条,唯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方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在哪里?“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这个特色植根于我们的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历史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和巨大政治优势。

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作为企业本身和市场主体,同时具备企业的一般性质、功能与治理结构、体系和方式。我国国有企业发展历史较短,成长壮大经历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探索。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治理结构不健全不科学,生机活力和作用发挥没有得到充分彰显。

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启动,开始不断学习吸收国外企业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方式。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更是直接提出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股份制改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混合所有制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针对一些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等情况,强调要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回顾国企改革历程,放权让利、转换经营机制、不断融合市场经济、推行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等等,目标路径逐步清晰深化,目的都是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融入市场经济大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当然,最根本的是无论国有企业怎么改革,始终没有放弃坚持党对国有经济的领导,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内在统一。正是如此,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国有企业高举党的旗帜始终冲在前面,同时根据实际需求随时变换生产模式,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尤其当前,我们面临着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中央企业等国有企业面对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实现自主创新,突破产业瓶颈,冲破国外一系列“卡脖子”障碍上,要继续当好排头兵敢打头阵,敢于揭榜挂帅承担起原创技术的“策源地”、现代产业链的“链长”,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

正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关系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主要是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确保党始终成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

董事会建设是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重要部分,是国有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关键枢纽,对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起到直接作用,有利于国有企业建立市场化体制机制。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必须正确处理好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的关系,厘清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

(一)准确把握董事会与党委(党组)权责边界

2015年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提出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强调要突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但对如何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并没有明确。这一问题在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中得到进一步阐释。

一是鲜明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到公司治理全过程。还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进行了规范,把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作为基本遵循原则,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是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充分体现其在公司治理机构中的法定地位。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的政治建设作为根本决定了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条例》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职责是加强企业党的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研究讨论,支持董事会等其他治理主体依法行使职权,以及选人用人的领导把关等。还提出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并对党组织的产生选举、权责、机构、队伍建设、民主和监督、运行机制、领导保障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清晰规范和界定。

三是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对重大问题进行前置研究讨论是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统一起来的重要制度安排。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如何体现?讨论事项前置程序就是基本途径,要求国有企业涉及到采取重大举措、企业发展战略、企业资产重组、组织架构设置、安全生产、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既体现出党委(党组)的领导力,又能更好发挥董事会作为企业经营决策主体的职能作用,把准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前置研究讨论主要是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当然,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政治领导并不是职责范围越多越广越好,而是要准确体现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上,既要厘清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也要防止大事小事都上党委(党组)会议,不能把党组织变成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和指挥中心,变相把前置研究讨论巧设为治理主体决策。做到不包办不失位不错位不越位。董事会、经理层更不能以程序繁琐、效率递减为借口否定或取消党的领导,置党委(党组)于摆设虚设的境地。总之,国有企业要根据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级不同的情况来科学设定前置研究的内容和重点,避免一刀切。

(二)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是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的重要途径。《条例》打通党委(党组)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双向进入通道,使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同样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进入党委(党组),实现交叉任职。国有企业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既确保了企业重大决策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方向不偏,同时确保了治理主体董事会的主体性、专业性。同时规定,建立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的领导体制,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中央企业党委(党组)配备专职副书记专责抓好党建工作,这样避免了分散精力、相互掣肘、程序重复的弊端。

(三)坚持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中心任务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就要坚定不移把董事会制度建设好、巩固好,充分发挥董事会功能作用,为实现国有企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制度根基。按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要求,推动董事会应建尽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理清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落实董事会职权,加快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

在建好用好董事会制度过程中,要坚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积极学习借鉴国际通行惯例和各国公司治理有益经验,用好董事会“通行语言”“国际名片”。同时,要着力推进规范运作,进一步优化董事会工作制度,细化董事会授权机制,深化董事会考核评价,促进董事会高质量运行。要着力加强董事队伍建设,落实董事长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把董事政治关、专业关、廉洁关,促进董事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截至2021年10月份,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约97%符合条件的子企业建立了董事会,其中约80%的子企业实现外部董事占多数。党的领导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全面加强,中央企业集团全面完成“党建入章”,全部实现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肩挑”,专职副书记应配尽配并进入董事会,超过94%的重要子企业制定了党委(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保证了企业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四)注重激发基层的改革创新活力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方法过程不可能千篇一律。基层是改革创新的源头活水,要注重激发基层的改革创新活力,支持开展差别化创新。比如实践中,注意分层分类,因地制宜,要结合不同企业的股权结构、经营管理模式等实际情况,把党建工作要求写进公司章程;注意区分治理结构不同的企业,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还有不能简单套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要结合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落实。推进子企业董事会建设,要把工作向下贯通,坚持因企施策、强化分类指导,促进董事会制度全覆盖。

当然,鼓励创新不是改头换面更不是重走回头路,而是在“两个一以贯之”重大原则的坚持下进行创新,根据不同的行业领域,不追求千企一律、清单一样、权责一样、互相照搬照抄,领域行业部门的不同注定不能一刀切,要根据反馈信息及时进行改进,避免互相掣肘形成内耗,拉低了效率,削弱了竞争力。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要求,是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根本途径,必将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报刊社编辑李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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